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回应关切

关于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17-02-21   作者:管理员    来源: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阅读: 次

近期我市有向消费者推介异地车险保单的现象,扰乱金融保险市场秩序。为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提示您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过程中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意合法销售资质。请您在购买保险时,务必了解清楚为您办理保险的机构或个人是否具有保险(代理)销售资格,如您选择不具有保险销售资质的机构或个人购买保险,届时若发生纠纷将难以维权。

二、注意查看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在与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就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向您做出明确说明,以确保您对保险条款的知情权。免责条款直接关系到事故后是否得到赔偿,请您在购买车险时务必仔细查看。

三、谨慎对待异地保单。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异地保单存在退保难、信息变更难及可能买到假保单等问题,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有可能得不到保险赔偿,将严重损害您的合法权益,请您谨慎对待异地保单。

四、提供真实有效信息。请您在购买车辆保险的过程中,将您的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告知保险公司,并亲自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如有疑问,请拨打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客服电话。

如您在购买车辆保险的过程中遇到上述侵犯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您拨打0550-12315或者0550--3072722、3072033向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投诉举报。 



    分享到: